環保局檢舉噪音
一、檢舉時間:請於發現噪音車後30日內盡快利用下列管道檢舉二、檢舉管道:提供下列檢舉管道妥善利用。 網路檢舉. 至噪音車輛檢舉網站點選我要報案: 電話檢舉.
本局設置「環保報案服務中心」全年無休,每日24小時受理空污、噪音、水污、環境衛生公害陳情案件,專線電話:1999、0800066666或731-7600,請於通報時具體敘明陳情對象所在地
臺北市陳情系統1999 · 公害陳情受理系統 · 噪音車檢舉網站 · 廢棄暨未懸掛號牌車輛管理系統 · 公害陳情-環保稽查大隊(空氣污染、噪音、廢棄物、水污染) · 廢清
噪音管制法§ 9 以外的噪音▶️直接向所在地的警察局進行檢舉 · 噪音
2.網際網路線上陳情: (1) 首長信箱(另開視窗) (2)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公害陳情受理系統(另開視窗)
若非屬法規上列舉的特定行為,但屬不具連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別人生活的聲音(如寵物吠叫),可以向警察舉報,警察機關因民眾舉報後知道有違反社會秩序
若有緊急或立即性污染陳情案件,請撥0800-066-666或洽各縣市環保局受理窗口。 報案時須具體敘明陳情對象所在地點、污染類別、污染情形,並提供真實姓名及聯絡方式,以利稽查